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8年2月份建筑生产安全事故通报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8年2月份建筑生产安全事故通报
【作者/来自】网站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8-4-8 【点击次数】896次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8年2月份建筑生产安全事故通报


建质函〔2018〕66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规划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一、事故总体情况

    2018年2月,全省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

二、事故具体情况

    2月22日合肥市瑶海区轨道交通3号线土建12标工程,发生一起机械伤害生产安全事故1人死亡,建设单位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施工企业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延安,监理企业上海天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解利江。

三、事故督办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通知》(建办质[2017]56号)、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通知》(建质函[2017]2795号)等要求,事故发生后,市级和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项目整改、复核安全生产条件、约谈责任企业、开展警示教育、记录不良行为等。截至目前,合肥市城乡建委未按时限要求提供“2018.1.26”事故安全生产条件复核报告、事故企业约谈资料图片、事故企业警示教育资料图片。

 

                                            2018年3月28日

 
 
 
 
 
 
COPYRIGHT © 2016-2020 广德市建筑业协会 备案序号:皖ICP备20012461号 皖公网安备 34182202341999号
联系人:朱敏 联系电话:0563-6987207 地址:广德市住建局603室
技术支持:广德易家网络有限公司
 

皖公网安备341822023419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