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节后复工暨“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督查的通报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节后复工暨“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督查的通报
【作者/来自】网站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8-4-8 【点击次数】881次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节后复工暨“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督查的通报


建质函〔2018〕72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节后复工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节后复工和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我厅成立督查组,对部分地区开展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督查,从3月15日开始至3月23日结束,分成2个督查组,抽查了合肥、六安、安庆、黄山市的节后复工管理情况,并结合厅信访维稳督查,抽查了淮北、宿州等地的节后复工管理情况。督查组以事故企业、事故项目为重点,从节后复工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企业排查治理隐患情况、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扬尘防治情况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抽查在建项目15个。通过督查来看,节后复工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不容乐观,针对存在的问题,督查组已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和被抽查项目相关人员进行了反馈,对存在安全隐患突出的项目,督查组现场责令全面停工整改9个,部分停工3个。

二、存在问题

(一)企业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

    节后复工事故多发人群为新进场工人和转岗工人,加强对这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是减少安全事故的重要手段,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的在建项目没有开展或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二)企业节后复工自查流于形式

    按照我厅节后复工管理要求,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要对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复工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从检查情况看,一些企业节后复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于形式,仅有少数施工单位留有自查记录,部分施工现场存在不少安全隐患。

(三)事故责任单位整改不到位

    此次督查抽查项目主要以事故项目或事故企业承建项目为主,从检查情况来看,有的事故企业和事故项目责任单位没有深刻吸取教训,深入整改,施工项目仍然存在抢工期、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防护不到位、重大危险源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四)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不到位

    部分施工现场存在道路不硬化,裸土不覆盖,无清扫、洒水降尘措施,水泥、砂石堆放杂乱等问题。

三、企业处理

(一)以下企业在2017年度中建设(施工、监理)的项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检查事故项目或在建项目,仍然存在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重大危险源管理不到位、扬尘防治不到位等问题,经研究,决定给予记录安全生产不良行为一次,记入安徽省工程建设信用和信息管理平台。

1.六安碧桂园和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六安市“2017.10.29”事故项目);

2.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六安市“2017.10.29”事故项目、淮北市相山区碧桂园项目);

3.六安市建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六安市“2017.10.29”事故项目、六安市“2017.11.4”事故);

4.宜兴市建工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安庆市“2017.1.15”事故项目);

5.江苏中源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市“2017.1.15”事故项目);

6.安徽巢湖长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黄山市屯溪区“2017.9.25”事故项目);

7.安徽省永信人防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黄山市屯溪区“2017.9.25”事故项目);

8.广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2017.7.22”事故项目)。

(二)以下企业在2017年度中施工的项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已被我厅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经检查事故项目或在建项目,仍然存在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重大危险源管理不到位、扬尘防治不到位等问题,经研究,决定给予通报批评,记入安徽省工程建设信用和信息管理平台。

1.合肥龙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巢湖市“2017.3.31”事故项目);

2.合肥市义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市肥东县十里春风项目)。

(三)以下企业经检查,在建项目或事故项目存在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重大危险源管理不到位、扬尘防治不到位等问题,经研究,决定给予通报批评,记入安徽省工程建设信用和信息管理平台。

1.安徽省志成建设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2017.7.22”事故项目);

2.安徽桐城市盛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桐城市“2017.3.27”事故项目);

3.安徽业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桐城市金色阳光城项目);

4.桐城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桐城市金色阳光城项目);

5.安庆新城悦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安庆市“2017.1.15”事故项目);

6.黄山冠城置业有限公司(黄山市屯溪区“2017.9.25”事故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地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认真分析本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传递工作压力,积极推动企业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问题隐患治理,确保整改落地见效。对省厅督查组和各级自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当地市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迅速组织人员拉出清单,排出时间表,指定专人负责,明确整改标准、要求、时限和责任,切实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问题隐患得到彻底整改。对查找和梳理出的问题隐患,特别是督查组现场指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坚持“零容忍”,坚决责令停工整改,切实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问题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三)严格安全生产监管,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建质函〔2018〕621号)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定细定实工作方案,以督促企业(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着力点,以严防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不断强化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良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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