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主汛期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主汛期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自】网站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8-6-6 【点击次数】729次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主汛期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


建城函〔2018〕146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城管局、重点工程局,有关市房地产管理局,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处),宿松、广德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主汛期即将来临,防汛工作十分重要且紧迫。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防汛工作。李国英省长最近在部分城市检查防汛工作时强调,要增强防汛工作实战性、精准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并对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认真做好主汛期城市排水防涝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隐患再排查

    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切实增强城市安全运行的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靠前抓,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对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梳理、盘点近年来城市发生的汛情、灾情等情况,落实对城市排水防涝隐患再排查,尤其是雨水口清淤、排水管道疏通、排水泵站检修等,不放过一个漏洞,不丢掉一个盲点,不留下一个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整改,确保排水系统运行通畅。

二、突出薄弱环节、实行重点防范

    按照“宁可防而不来,不可来而无防”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和防范措施,特别是城市下穿式立交桥、低洼地段、铁路涵洞、地下空间等易积水地区,要实行重点安全防控,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积水警戒线和积水标尺,对标明的防御对象,分类明确具体的防御要求。按照一桥一策、一隧一策的原则,健全“一桥(隧)一站、定人定岗”的汛期值守制度,落实应急抢险队伍和机动排涝设备,切实把防范关口前移,确保出现积水险情时派得出、用得好,保障安全度汛。

三、加强应急管理,提升反应能力

    要提升应急能力,做到工作责任、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应急物资、避险措施“五落实”。要加强汛期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和24小时值班制,加强排水防涝信息沟通,发现险情要及时上报和处置,对发生的积水和内涝情况,要及时上报涝情、雨情和处置情况。同时,要加强与水利、气象、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共享防汛信息,协同作战,形成应对内涝灾害合力。

四、加强督促检查,传导工作压力

    各省辖市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城市排水防涝工作责任不到位、检查排查工作不落实、应急保障工作不跟进的要实行现场督办。我厅将对各地排水防涝工作开展情况实行随机抽查和现场检查。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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