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宣城市民营企业破格评审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转发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宣城市民营企业破格评审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作者/来自】网站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8-9-13 【点击次数】1049次
 


转发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宣城市民营企业破格评审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部署,宣城市民营企业破格评审工程系列中评会拟于11-12月份组织评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宣城市民营企业破格评审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仍按《宣城市民营企业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工程师资格暂行办法》(宣人职〔2007〕35号)文件执行。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参加职称评审。破格评审申报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时间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二、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1、委托评审函1份(由县市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出具);

2、《民营企业破格评审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1份;

3、个人业务工作总结1份(2000-3000字,三号宋体打印);

4、个人(或企业)业绩、论文材料(不便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5、个人补充的其他材料;

6、一寸免冠照片2张。

    其中,《民营企业破格评审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可在宣城市人社局网站“职称专家”栏目下载,其余申报材料一律采用A4纸幅、单面印制(学术论文、论著复印内容包括杂志封面、目录及文章),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整齐。

    申报材料袋一律采用牛皮纸档案袋,正面注明申报者姓名、工作单位、申报职称、申报专业、联系电话。申报人员应按要求规范整理并提供评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得报送。

    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申报者自留底稿原件。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破格申报评审材料须在单位公示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按属地原则报所在地人社局审核。各县市区人社局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规范操作、认真审核,材料不合格不得上报。

    各县市区民营企业破格申报评审材料经所在地人社局审核后,由各县市区人社局统一报送至宁国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宁国市人民路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七楼,联系电话0563-4036684)。

    市直民营企业破格申报评审材料直接报送至宣城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宣城市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609室,联系电话0563-3010256)。

    民营企业破格申报评审材料受理时间为2018年10月22日-10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审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每位申报人员收取评审费用260元(其中:职称评审费160元,面试答辩费100元)。

 

    附:1、《民营企业破格评审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2、《宣城市民营企业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工程师资格暂行办法》

 

2018年9月6日

  • 附件:新建 DOC 文档.doc [23.0 KB]
  • 附件:2018年宣城市民营企业破格评审工程师情况汇总览表.xls [19.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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