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安徽省住建领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建质函〔2019〕69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合肥、阜阳、淮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屋管理局),合肥市园林和林业局,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城管执法局:
现将《2019年安徽省住建领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4月10日
2019年安徽省住建领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doc
皖公网安备341822023419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