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广德县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改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广德县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改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自】网站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9-5-5 【点击次数】1591次
 


关于进一步做好广德县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德县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设〔2019〕014号)文件要求,结合住建部最新下发的我县涉嫌违法违规“挂证”人员名单,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县“挂证”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领取涉嫌“挂证”人员名单
    依据住建部下发的涉嫌“挂证”人员名单,我局已梳理到具体企业,请各企业即日至5月8日前起到我局领取本企业涉嫌挂证人员名单。

二、依据涉嫌“挂证”人员名单进行整改
    各企业根据“挂证”人员名单,要立即进行整改,整改期至2019年6月30日。各企业领取的名单内人员,除属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第一条规定的六种不认定为挂证情形外,应在整改期内予以注销或转注到实际工作单位。。

三、报送整改材料
    各企业在整改完毕后报送整改报告,整改报告要具体陈述每一名涉嫌“挂证”人员真该情况,并将证明资料(系统截图、注销证明、社保证明等)作为附件附后,涉嫌“挂证”人员属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第一条规定的六种不认定为挂证情形的,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相关要求
    凡未领取名单、领取名单但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复查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我局将依据住建部要求,对违规的专业技术人员注销其注册许可,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记入不良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通报,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违规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依法从严查处,限期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对发现存在“挂证”等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报其实际工作单位和有关国家监察机关。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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