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切实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来自】网站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9-7-1 【点击次数】694次
 


关于切实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建质函〔2019〕1137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合肥、阜阳、淮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屋管理局),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

    当前,我国已进入主汛期,高温、多雨、台风、雷电等极端天气频繁发生,部分地区暴雨洪涝可能性大,引发安全风险事故加大,防汛抗旱面临复杂严峻形势。为切实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质电〔2019〕29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任制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半点马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抓细抓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力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领导责任,切实履行职责,层层抓好责任落实,督促相关实施单位切实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措施,规范操作程序。

二、突出防范重点,切实加强安全监管

    汛期复杂多变的气候特点,易引发涉及建筑施工、园林绿化、排水防涝、危旧房屋安全等方面的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台风动向、暴雨情况、高温趋势等极端天气情况,开展隐患排查,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快速响应机制,确保有效防范。要按照《紧急通知》的部署,以及《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城市安全发展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建质函〔2019〕212号)的要求,切实加强城市运行安全管理、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等。并结合《关于印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函〔2019〕661号)和《关于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建质函〔2019〕1059号)要求和安排,对检查巡查发现的问题,必须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逐一、逐条对账销号,限期依法处置。

三、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管理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汛期应急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进一步提高事故防范应对处置能力。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发现事故险情和事故发生后及时、准确上报和科学有效处置。要密切关注天气形势,认真研判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提前做好洪涝等自然灾害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及时采取转移避险等措施,严防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质电〔2019〕29号)

 

 

                     2019年6月28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质电〔2019〕2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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