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十项重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十项重点》的通知
【作者/来自】网站管理员 【发表时间】2020-6-22 【点击次数】1124次
 


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十项重点》的通知


建质函〔2020〕55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建筑起重机械事故是近年来建筑施工较大事故中占比高、伤亡重的一类事故。据统计,2017-2019年全国发生的58起较大事故中,建筑起重机械事故18起,占比达31%。在发生的建筑起重机械较大事故中,按事故类型分类,失稳倾覆的13起,占比72%,吊笼和操作平台坠落的5起,占比28%;按事故过程分类,发生在安装、拆除阶段的10起,占比56%,发生在使用过程中8起,占比44%;按事故原因分类,直接原因中由违规作业造成的15起,占比83%,其他情况占比17%。

为汲取建筑起重机械事故教训,防范遏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发生,我厅针对建筑起重机械事故易发类型、环节制定了《安徽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十项重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严格监管,对违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

 

附件:安徽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十项重点

                         

                             2020年6月18日

安徽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十项重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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