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二级造价工程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关于安徽省二级造价师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人函〔2020〕682号),为提高二级造价工程师专业能力和执业素质,做好继续教育工作,应广大注册执业资格人员要求,现开通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网络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学时和对象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要求,一个注册有效期(四年)内继续教育学时应不少于120学时。“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教育培训管理平台”(http://61.190.70.111:8001/)现安排2021年度30学时的继续教育课程。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的二级造价工程师,可根据岗位要求和职业发展需要,自主选择相应的继续教育课程学习。 二、学习步骤请登录“教育培训管理平台”,点击“注册执业师继续教育——“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图标,选择相应的专业课程,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具体操作参见平台“帮助中心”的“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指南”。学员在账号登录、网络报名学习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热线4000-968823;继续教育政策方面信息可通过安徽省建设干部学校微信公众平台了解(微信公众号:ahjsgxweixin),咨询热线0551-62999880按2转1。 特此通知
2021年4月19日
皖公网安备341822023419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