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县人社局《关于举办2016年全市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转发县人社局《关于举办2016年全市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作者/来自】网站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6-6-28 【点击次数】1086次
 

转发县人社局《关于举办2016年全市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原省建设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建人〔2006〕381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02〕174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建人函〔2016〕358号)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市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建人〔2016〕219号)规定,现将2016年全市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非国有经济组织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准备晋升建设工程专业中级、初级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继续教育培训学时未达到要求者(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要参加,相关申报条件请登陆市住建委网站查询)、2016年准备晋升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中继续教育培训学时未达到要求者。
    二、培训方式、内容及收费标准
   公共知识培训:参学人员登陆宣城市人事考核(培训)网(http://www.xcpta.gov.cn/)进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任选1个专题科目进行学习并完成在线考核后视为培训合格。收费标准为10元/人。
   专业知识培训:培训采取现场集中教学方式,邀请专家进行面授培训。培训内容为建设工程相关专业理论知识,收费标准为70元/人。
    三、学时登记及要求
   公共知识培训:学员通过网络学习考核后与市人社局考试(培训)中心联系(联系电话:2718860,2719106)审验学时并盖章,申报高级职称的于6月10日前完成培训学习及盖章,申报中级及以下的于6月20日前完成培训学习及盖章。
   专业知识培训:现场培训结束后,经测试合格,按规定登记学时并盖章。
   参学人员已有《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直接在原有证书上登记学时盖章,首次参加继续教育无继续教育证书的,须备1张2寸免冠近照,到市人社局领取由安徽省人事厅印制的《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四、专业知识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6月12日(周日)8:10报到,面授培训时间为上午8:30-12:00,测评时间为下午14:30-17:00(学员分组进行测试)。
   培训地点: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超源宾馆多功能厅            
    五、其他事宜
   专业知识培训须预报名,接受单位统一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单位《宣城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办理完报名及交费手续后,方可参加面授培训。
   专业知识培训预报名时间:6月7日(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超源宾馆多功能厅
   报名现场联系人:苏老师15155587781
   联系方式:3020549(市住建委人事科)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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