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安徽省住建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建质函〔2020〕22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合肥、阜阳、淮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屋管理局),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
现将《2020年安徽省住建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市可细化具体工作措施,在当地大气办的指导下,按照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防控措施。
附件:2020年安徽省住建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doc